Q: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流程是怎么樣的?
關鍵詞:維修資金使用流程
A:
根據《關于印發
<臨時管理規約>等三個示范文本的通知》(滬精細化辦〔2021〕18號)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第六條,方案制定和實施:
(一)方案的制訂
物業服務企業編制或委托專業單位編制的方案應當包括工程項目名稱、實施范圍、預算總金額、分攤范圍及面積、施工單位選擇方式、決算方式、實施時間等內容,并提交業委會;
(二)方案的完善
業委會應當征求相關業主的意見,完善使用方案;
(三)方案的決定
業委會應當依據本專項規約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以及業主大會或業主小組表決等程序依法依約作出決定,并在本住宅小區內公告;
(四)施工單位的落實
業委會代表業主大會、業主小組與物業服務企業、施工單位簽訂物業共用部分維修、更新、改造的施工合同;
(五)工程項目的施工
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決定的方案組織實施。工程項目施工完成后,物業服務企業向業委會提交物業維修、更新、改造情況的書面報告和列支費用;
(六)施工費用的審核
業委會依據物業服務企業提交的物業維修、更新、改造情況的書面報告和費用列支清單進行審核;符合本專項規約第七條資金審價范圍的,還應當經有資質的審價機構審價。審核通過或經審價后,向專戶銀行發出同意劃轉專項維修資金通知,并將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在本住宅小區內公告。